|
| 东北森林山老狼的博客 |
| 日志列表 | 左邻右里 |
| [财政金融]中央财政债务与地方政府债务的差异 |
| 发布于 2008-03-13 03:19 |
中央财政债务与地方政府债务的差异 2006年末,我国中央财政国债余额35015亿元,地方政府所欠债务则是无法统计的乱账,据有关专家估算至少在3万亿元以上。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所欠债务大体相当。但这却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债务,其差异主要表现在: 1.形成方式不同 中央财政债务主要以发行国债的方式形成。 而地方政府债务形成原因却是五花八门、多种多样。大致有:拖欠职工工资、工程款、招待费、水电费、取暖费、补助费、差旅费、教育经费、办公经费、以及应由地方财政支付却无能力支付的款项。 2.债权人不同 中央财政发行国债,购买者是企业或个人,是自愿认购,而且是有钱的企业或个人,所欠的钱是富人的钱。 而地方政府所欠的钱却是穷人的钱。职工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、农民工工资被拖欠(据有关报道,农民工工资被拖欠,75%是因地方政府拖欠工程款形成)、应对教育、医疗、环卫的补贴不到位,造成这些部门职工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,或形成乱收费的局面。 3.偿还期限不同 国债是一年期或三、五年到期,到期后不仅还本,而且付息,全是“有期”。 而地方政府所欠债务却是无期限、无账、无数,甚至是债权人永远无法讨要,无法得到的,几乎全是“无期”。 4.造成的后果不同 发行国债筹集到的资金可以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,是未到期不该还而未还的债务。 地方政府所欠债务大多是挤占消费资金,是该给、该还却无法支付的款项。该给不给、该还不还肯定会有损于政府在公众中的威望和形象。 5.统计方法不同 中央财政发行国债是有账可查,随时可以报出准确数字。 而地方政府债务却是一笔胡涂账,是无法统计的一笔乱账,只能大概估算、推测。 由于两种债务是性质不同的债务,中央财政的债务是“良性”,地方政府债务却是“恶性”。 我们是否有必要把地方政府债务转化为中央财政债务,把“恶性”转变为“良性”呢? 2006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已达16万亿元以上,而且在继续迅猛攀升,银行存贷差已达109546亿元,外汇储备已超过1万亿美元。 把银行存贷差转换为国债,中央财政再发行3万亿元国债,帮助地方政府清偿债务,肯定会强有力地促进消费。 我们大力倡导团结互助,公民间的团结互助重要,政府间的团结互助更重要。中央政府不能对地方政府的债务坐视不管,中央政府欠的是富人的钱,而地方政府欠的却是穷人的钱。中央政府可以再把富人存在银行的钱借来,帮助地方政府还上穷人的钱,对缩小贫富差别无疑也具有重要意义。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卫协会秘书长 郎俊夫 2007年10月23日星期二
|
|
|